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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1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时间:2021-04-12 全市各爆破作业单位及相关单位(不含尧都区、乡宁县、蒲县): 为贯彻落实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53—2015),依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公治明发〔2016〕134号)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,经临汾市公安局同意,山西省公安厅批准,在临汾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全市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1、从事工程爆破作业相关岗位的持证爆破作业人员参加继续培训教育。 2、在临汾市辖区内(不含尧都区、乡宁县、蒲县)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培训并取得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》现仍从事工程爆破作业相关岗位的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,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。 二、培训内容 爆破工程相关法律法规;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;爆破技术基础知识;民用爆炸物品基础知识;爆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。 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 1、继续教育培训时间: (1)临汾市辖区(不含尧都区、乡宁县、蒲县)爆破员、安全员和保管员继续教育培训首期开班时间定于2021年 4 月 15 日。)报到时间:上午8点开始,下午17:30结束。每期4天,175人(培训要求进行电子人证识别,需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到场) (2)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定于 5月13日至 5 月 19日,为期7天. 上课时间:报到第二天当天上午7:30开始上课。(务必准时到达教室进行人证识别和签到) (3)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各培训期班安排详见《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期班分配表》(详见附件1)。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减人员,如有变动,经请示批准后再做调整。 2、培训地点: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3、培训地址:尧都区段店乡河里庄村 4、联系方式: B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培训部: 李明海,联系电话:13754959065 何之祺,联系电话:13935728878 临汾警察学校培训部,联系电话:0357-3076664 四、培训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、标准收取。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资料费500元/人,食宿费自理120元/人/天(4天); 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1300元/人,食宿费自理150 元/人/天(7天)。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。 五、培训要求 1、各爆破作业单位要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培训工作,确保培训有序进行。 2、参加复训的爆破作业人员报到前自行隔离或集体隔离14天(单位出具隔离证明)。每个学员接受体温检测,佩戴口罩,扫健康码,疫情重灾区必须提供核酸检测证明。学员培训期间工作人员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,学校培训全程封闭管理,培训期间如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,不听劝告擅自外出责令退出培训,责任自负。 3、严格审查,确保参训人员符合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53—2015)的相关要求。严格按照《爆破员、安全员和保管员继续培训报名审核流程》进行申报。 4、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根据其参加继续培训类别,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继续培训资料: 报到时,培训学员应携带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查并加盖公章的《2021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》(一式2份);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2份);本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(2份);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白字照片(2张,照片应按照申请类别注明安全员、爆破员、保管员及本人姓名)粘贴到登记表上。 5、工程技术人员复训及三大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详见附件《2021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期班分配表》。 附件1: 附件2: 附件3: 附件4: B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 2021年4月12日 |